皮膚「色痣」要留意 夏日防曬攻略你要知
撰文:皮膚及性病科專科鍾振堅醫生 夏日熱辣辣,熾熱的陽光每日伴隨我們的左右。雖然曬太陽能夠有助我們的身體吸收維他命D,但是過份長時間處於陽光底下反而有機會無聲無息地為身體帶來危機,誘發皮膚癌。那皮膚癌的成因是什麼?有什麼病徵?若患上皮膚癌,又有甚麼治療方法? 夏天陽光猛烈,應該做好防曬措施 採取預防措施防患未然 皮膚吸收過多的紫外光會有機會引致皮膚癌,而擁有家族病史、白人、從事戶外工作者均屬容易患上皮膚癌的高危病人。因此我們應避免長時間讓皮膚暴露在陽光底下,以及曬太陽前要做好預防措施,如按戶外活動程度選擇適合的防曬產品。市面上有多款式的防曬產品可供我們選擇例如防曬液、防曬膏及防曬噴霧。與傳統防曬乳液狀的相比,使用防曬噴霧效果反而比較不均勻。因為防曬噴霧容易有空隙,難判定在皮膚上的使用量是否足夠。因此我們先在家用防曬液打底,把防曬噴霧當成補防曬的工具,噴好之後也需要用手推把噴霧塗勻。 若前往沙灘游泳,需長時間處於陽光底下,應使用SPF30或以上及具防水性的防曬產品,預防曬傷。同時,炎熱的天氣容易流汗使防曬脫落,所以應每隔2-3小時補塗一次。 但我們亦需留意,部分SPF較高的防曬用品裡可能添加了份量不少的化學性防曬劑,容易引致皮膚敏感。因此我們使用防曬產品時,也應按戶外活動程度需要選擇合適SPF度數的防曬產品。 沒有痣代表沒有皮膚癌? 皮膚癌多在皮膚表面發病,因此不難被發現。較廣為人知的病徵是身上的痣出現色素變異、變大、流血或痕癢。 皮膚癌在病理上最少見的是黑色素瘤。根據癌症基金會的數據,只佔所有病例的5%;其餘的為非黑色素瘤。衛生署資料顯示,非黑色素瘤皮膚癌是香港第七大常見癌症,2015年錄得過千宗新症;2016年則有20宗因非黑色素瘤皮膚癌而死亡的個案。 在醫學上,醫生針對癌細胞類型,將非黑色素瘤皮膚癌再分為基底細胞瘤(BCC)及鱗狀細胞瘤(SCC)兩大類。 基底細胞瘤:最為常見的皮膚癌,出現病徵的部位通常是曾被陽光曝曬過的地方,如頭、頸和身體上半部,也有在手臂和腿部。此類皮膚癌的癌細胞的生長速度緩慢,甚少擴散到其他組織,復發率不高。 倘若不接受治療,BCC會深入皮膚的深層並破壞和侵蝕周圍的細胞組織。長年累月之下,細胞瘤不斷累積變大,使治療變得困難,增加皮膚癌復發的機率。因此,當發現或懷疑有以上類似徵狀時,應及早求醫。 鱗狀細胞瘤:出現病徵的部位主要包括頭、頸、手臂、身或腿部。主要的症狀是身體上的痣有增大、增厚、變色及流血。在幾個月內,癌細胞的生長速度可以很快,亦較大機會擴散到其他組織,因此治療後需密切跟進,以防復發。 黑色素瘤:最少見但也是最嚴重的皮膚癌。症狀和其他皮膚癌相類似。 皮膚癌的診斷 醫生診斷皮膚癌主要透過臨床檢查和抽組織化驗。醫生會在懷疑患有皮膚癌的位置切下皮膚樣本,包括表皮、真皮和少量脂肪,進行細胞病理化驗。 抽取組織化驗不會令癌症惡化 有患者擔心當切去癌細胞化驗時會使癌細胞擴散,但無論是切片或抽針檢查,均無科學或臨床證據顯示會令癌細胞蔓延。此外,醫生只能透過抽取皮膚組織化驗才能準確斷症,並根據化驗結果進行針對性的治療。 治療皮膚癌的方法 早期的非黑色素瘤皮膚癌: 患者只需做手術割清或電療就可清除仍停留在皮膚表面的癌細胞,即癌細胞並沒有擴散至淋巴或其他器官。 癌細胞已擴散的鱗狀細胞瘤: 患者要考慮同時配合術後化療或針對性治療。 由於皮膚癌很多時長在面部、頸部或手、腳,所以手術時必須避開重要的面部器官,神經線及血管。其次是眼睛、鼻尖、耳朵、嘴唇附近的腫瘤。同時,進行切除手術後可能會影響外觀,醫生亦會進行重建手術,並按情況需要轉介給眼科、耳鼻喉科或整形外科等外科醫生,以提高患者的治療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