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腸胃肝臟科專科李恒輝醫生
幽門螺旋菌是在香港很常見,寄居在胃部的細菌,感染後有機會導致胃炎、胃潰瘍或胃癌。如果引致胃出血,症狀包括吐血、排出黑色大便、大便有血等等。筆者多年來接觸了不少幽門螺旋菌的個案,在此分享他的所見所聞。
個案1: 怎樣也不能清除的幽門螺旋菌
一位家庭主婦拿着三份驗血報告來找我,說她有幽門螺旋菌。起初她找家庭醫生是因為女兒因胃痛驗出有幽門螺旋菌,怕被感染所以接受檢查。
家庭醫生抽血檢查顯示出第一次為陽性,證實有幽門螺旋菌,便替她開了第一次療程。療程後再檢查,竟然還是呈陽性,所以醫生決定開第二次療程,但再檢驗還是陽性。
其實,最初家庭醫生診斷是正確的,血液有幽門螺旋菌抗體是因為病人受到此菌感染。但當病人服藥把病菌除掉之後,血液內仍然可以有抗體。這個情況就如我們接受疫苗之後,抗體會存在身體很多年,所以不能用抗體檢驗來確定是否痊癒。
因此有效的檢測方法是碳13尿素呼氣測試、大便抗原測試和胃膜組織測試。因為大便檢查比較不便,胃膜組織需要做胃部內窺鏡抽取,所以我會選用呼氣測試。
做了呼氣測試後,我給這位太太解釋,測試結果她胃部的幽門螺旋菌已經清除(可靠程度約98%)。可惜她還堅信自己有幽門螺旋菌,決定再去找其他醫生尋求治愈方法,望著她我只覺無奈。
個案2: 酒後吐真言
上星期到中環Happy Hour,一個從事保險的朋友飲了兩杯紅酒之後問我:「家人照胃鏡確診幽門螺旋菌引致胃潰瘍。吃了藥後,醫生說要再照胃鏡,再收$7000。究竟這真的有需要還是趁火打劫?」
這剛好令我想起前幾天,一位同類型病人於半年前確診。他接受兩個月療程後, 可能為了省錢而不聽醫生建議,沒有覆照。怎知道不久又胃痛去看政府醫生,醫生還是建議再照胃鏡,但排期要等一年多,又無奈的回來找我。
其實醫生要求一照再照,是因為初期胃癌跟胃潰瘍看起來十分相似,就算第一次胃潰瘍組織化驗沒有發現癌細胞,也不能確定不是癌症。因此,最有效的方法是在療程後進行胃部內窺鏡檢查,確認潰瘍已經痊癒,而不是胃癌 ,這才叫診症完畢。
醫生和病人之間的互信是很重要的。我們建議再照是對病人健康的責任。對那些決定療程後不複診的病人,其實我們也很無奈的。
個案3: 真係胃痛咁簡單?
香港都市人胃痛問題特別多。年間一次半次,大部份人都會選擇自行去藥房買胃藥,過幾天沒事就不再理會。不過如果胃痛持續,或病徵有所改變,特別是上了年紀的,萬萬不能掉以輕心。
一位近60歲的病人因爲持續胃痛來求診。過去幾個月,他已看過幾位醫生,服用藥物之後情況亦稍有舒緩,但是胃痛從來沒有徹底消失過。
翻查病歴後,我安排他接受胃部內窺鏡檢查。檢查後發現約3厘米大的胃潰瘍,並且有出血現象,情況已算嚴重 。先在潰痬取些組織送去病理化驗,再止血及安排然後病人入住醫院,接受質子泵抑制劑靜脈注射。
更壞的消息是,第二天病理科醫生來電,原來病人的胃潰瘍組織內發現有癌細胞。慶幸及時接受檢查,接下來的電腦掃描沒有發現癌細胞擴散跡象,後來轉介病人到醫院接受手術治療,康復機會大大提高。
癌症及時發現,很多時候需要倚賴個人對自身健康的關注。忙,是香港人的文化。然而,若發覺「小毛病」持續,必須要抽時間向專科醫生查詢。若錯過治療時機,連忙的機會也沒有就更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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